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 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办理条件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4)修建 8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 5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台。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3)直径 1.2 米以上顶管设备 2台。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企业工程业绩近10 年承担过下列7 类中的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5)修建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项。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 人。
上一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下一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